首页 / 发布 / 正文

关于福安市不良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的公示

作者:- 来源:今日福安 2021-12-21 16:23:08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及福安市交通运输局《福安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息公示办法》(安交〔2021〕130号)有关规定,现将在近期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不良机动车维修企业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福安市新博特汽车修理厂

存在问题: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场所与备案信息不符,涉嫌虚假备案;违规设立烤漆房,超备案范围经营车身维修业务,且不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设施、人员条件;维修工作区域内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均不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规定,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

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1日

<script charset="UTF-8" id="LA_COLLECT" src="//sdk.51.la/js-sdk-pro.min.js"></script> <script>LA.init({id:"Jitj3V0abALAa7hk",ck:"Jitj3V0abALAa7hk"})</script>